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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美工业学校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(二期)方案诚招公告
来源: 作者: 日期: 2018-03-08 点击数:


集美工业学校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(二期)设计方案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稿。公示期间:201838—2018415日。

一、项目信息:

    1.项目概况:项目位于集美工业学校诚毅楼一层西边,与第一期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毗邻,旨在弘扬民族文化,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,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。本项目属于非物质文化保护、研发、传习、培训、教育传播基地。

2.项目建设名称:

1)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---德化陶瓷(2间);

2)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---惠安石雕;

3)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---香道;

4)传习中心主门;

5)艺术长廊(文化墙);

6)室外景观的陈列布局与文化工程创意策展。

3.项目地点:诚毅楼1楼西边五间教室及长廊。

4.项目(二期)控制总价:340万元。

5.设计资质要求:具有装饰设计资质中高级(提供相关文化传播基地设计案例)、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。

二、项目要求:

1.参与设计的单位须与各自项目大师进行充分的沟通、了解,符合大师对工作室的要求,且须对每个大师工作室的家俱进行个性设计、摆放,符合项目的要求;整体的景观设计既充分体现闽南文化要素,又体现大师工艺特质;必须进行现场勘察;

2.应满足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、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等相关规范要求。

3.能根据本方案的特点,在设计手法上,要有鲜明的闽南风格及大师作品个性化特质,并能与一期的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装饰风格相协调。

4.材料、设备的选择应经济、实用、环保。

5.与已有的建筑、结构等基本条件相协调,不存在根本矛盾,如为保证装饰效果,可作局部改造。

6.充分满足每个大师工作室对作品展示要求,充分与大师沟通保证对工作室作品数量、摆放、设备、工具、耗材及教学资源的要求。

7.项目说明:要求以上四个建设项目及艺术长廊、室外景观工程为整体打包。须在201818日前提交设计稿(整体和各项目空间布局图、效果图、俯视图)及设计说明。

三、项目联系人:肖育发 0592-3953599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0592-3953511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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